什么是“共有商標”?所謂共有商標,是指數(shù)個主體對同一 商標 共同享有的 商標權 。《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5條規(guī)定:“ 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共同向商標局申請注冊同一商標,共同享有和行使商標權?!边@是指基于共同申請而取得的商標權。雖然知識產權的共有在我國法律中早就存在,如我國《著作權法》就有合作作品的規(guī)定,但共有商標權卻是第一次被規(guī)定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
共有商標有哪些特征?
共有商標權的重要特征是其主體的復數(shù)性。共有商標權的主體是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它表達的是權利主體的復數(shù)而不是權利客體的復數(shù)。數(shù)人基于共同注冊或者共同受讓而擁有對同一商標的專用權,才是共有商標權;如果是同一主體對數(shù)個商標所享有的專用權,則不構成共有商標權。
共有商標權的另一個特征是其權利的單一性。共有商標權是一個商標權而不是數(shù)個商標權,共有是指對同一商標的共有而不是對數(shù)個商標的共有。如果數(shù)人既對甲商標享有商標專用權,又對乙商標享有商標專用權,則是兩個獨立的共有商標權,而不是一個共有商標權。
需要指出的是,共有商標權是數(shù)人對同一商標的權利共有,與該商標所使用的商品和服務無關。如果只有一個商標權人,則無論該商標被使用在多少種類的商品或服務上,它都不會是共有商標,相反,共有商標無論是使用在一種還是多種商品或服務上,它都是共有商標。也就是說,共有商標權不會因為它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種類的多少而有所差異。
如何去獲得共有商標呢?
所有權的取得方式在理論上可以分為兩類,一是原始取得,即所有權系首次形成,不依靠任何原所有權人的權利而取得。二是繼受取得,即新的所有人依據某種法律行為或者因為法律事件而依法從原所有人那里取得所有權。商標權的取得方式同樣也存在兩種,即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
1)原始取得
共有商標權的原始取得就是共同申請取得,即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民事主體共同向商標局申請注冊同一商標,從而獲得商標權。對此新《商標法》第5條已有明確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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